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背诵手册(知识归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百度搜索:小志思政网 下载海量免费高中政治资料)
(1)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治与德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5、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3)范围: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6、姓名权
(1)姓名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3)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7、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8、名誉权、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9、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所有权:①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②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不动产)
(2)担保物权:抵押、质押
3、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保护对象 | 保护期限 | |
著作权 | 作品 |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
(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
专利权 | 发明创造 |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 |
商标权 | 商标 | 10年。可申请续展,次数不受限 |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3、口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4、书面合同:有利于督促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5、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
6、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7、违约的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②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对方可二选一。
8:免责情形:不可抗力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诉讼时效:三年
3、一般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特殊侵权行为: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2)无过错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5、民事权利有限制(百度搜索:小志思政网 下载海量免费高中政治资料)
(1)对于人身权设定了界限: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不必支付使用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5、相邻关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义务)履行监护职责。(权利)约束和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遗弃:、家庭暴力(祸首)、虐待
5、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6、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7、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8、遗赠抚养协议
注:顺序:8765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2、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未、老、残的合法权益等。
3、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结婚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5、离婚的程序:
①协议离婚:申请,达成协议-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再婚则构成重婚。
6、夫妻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7、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8、夫妻共有财产:①范围: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0、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劳动法基本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首要原则)、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3、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权有据,保护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5、书面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7、劳动者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劳动者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9、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与和解、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创业
(1)选择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2)准备相应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3、不正当竞争的三种主要行为:“搭便车”,虚假宣传、制作虚假广告,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
4、保护消费者利益: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5、维权:协商和解,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或者诉讼
6、依法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纠纷解决途径: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我国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东方经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仲裁: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4、商事仲裁
(1)或裁或审。(2)协议仲裁: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3)一裁终局
5、诉讼:“打官司”
(1)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诉讼的主要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①民事诉讼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刑事诉讼的被告)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3、诉讼程序
(1)起诉:“告状”。①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②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进入一审程序。
(3)应诉: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
(2)二审
①不服一审裁判的,上诉,启动二审。
②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4、证据: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5、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①“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②“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2)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刑事诉讼: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